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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这些年# 我和深圳的故事 ——房产律师是如何错过那些...

09-18 23:01刘亚娟律师uwlk

#我在深圳这些年# 我和深圳的故事
——房产律师是如何错过那些年的购房机会的!
 
说起我在深圳的购房经历,还得首先介绍下我的工作背景。2006年年底,我从老家辞去了警察工作,2007年正式定居深圳并于同年通过司法考试并进入律师行业,经过在律所一年多的实习,200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开始了独立执业。
    
从我最开始独立做律师时起,我做的第一单案件便是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啥我对这块领域如此感兴趣?其实也与我的第一次购房经历有着很大关联。
    
我和老公第一次买房子是在湖北武汉,当年(2005年)购买房产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准备结婚住的,然而就是这次的购房经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因为当年开发商将我们小业主的购房款投资到其他项目且投资失败(当年内地政府对开发商的售房款资金根本就没进行任何监管),导致房屋的初始产权证迟迟未能办下来,从而导致我们的房子也无法办理产权证。尽管我们全体小业主也与开发商打了官司,胜了诉,然而,执行却十分艰难并遥遥无期,记得当时我还给法官打过电话,法官说这个事你别找我,我也没办法。就这样,一拖就拖了八年,直到2013年的某一天,武汉市政府对全市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大清理时,我们才赶上这个时机办了证。当然,那一纸胜诉判决在办证过程中还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为自己打官司,尽管当时我们小区全体业主也委托了武汉的律师,但由于我自己本身也是学法律的,且后来也进入了律师行业,所以我对案子也十分关注。
    
就是因为这次糟糕的购房经历,让我后来对在深圳购买房产也产生了一点“恐惧”心理。刚来深圳时,手上没积蓄是一方面(结婚时仅有的一点的积蓄都用于购买了武汉的房产),另一方面,对待房子我也从此开始带着十分“挑剔”的眼光了,加之我在09年开始接触房产案件,遇到的也都是什么房屋质量纠纷啊、开发商虚假承诺导致的纠纷啊等等,于是我对老公说,小开发商开发的房子咱们不考虑,小区物业管理不好的不考虑,房屋质量有瑕疵的咱们不考虑、房子太小了不够住的不考虑,房子大一点的买不起的更加不考虑,总而言之,宁缺毋滥!大家看到这里,是不是挺为我揪心,谁家不是小房换大房一步一步换过来的呢,有钱一步到位的要不就是富二代或者就是官二代。可是,我当年的想法就是那么固执啊!
    
还记得在2009年上半年的某一天,当时房价处于市场较低点,我和老公有一次周末心血来潮去看房,当时在一中介门店里了解到福田梅林片区某中档小区里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正在出售,房屋建筑面积大概70平方左右,每平一万块左右,总价也就大几十万,应该说,这个价格还是蛮合适的,月供也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然而,我们在中介的带领下都走到小区门口了,房东说临时有事过不来,要等一下,于是老公说再去别处看看,当然,后来在别处也没有看中,然而这套房也就这样错过了,不久后,我们也曾去龙华片区、宝安的南头关附近都看过房,但要么嫌房子旧了或临近路边比较吵而没买,要么就因价格超出预算范围而错过。
    
而在2010年时,由于我和老公工作都比较忙,于是也很少出去看房了,就这样一拖就拖到了2011年,这一年,我做律师已经逐步走上正轨了,而老公在外企工作此时已成为项目经理,我俩收入相较刚来深圳时已有大幅提升,在这一年的3月,我们买了车,有了车之后,出行更方便,于是又动了买房之心, 周末没事时,就开车出去看看房,在这一年的八月,终于看中了万科开发的某新楼盘,付了定,这是我们在深圳的第一套房产,2013年交房后搬入新家,我们总算在这个城市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在此之前,一直都是在租房。顺便说一句,大家千万别误以为律师属于高薪行业,所以就都一定是开名车、住豪宅的,律师其实也与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也需要积累、需要付出努力,生活条件方能逐步改善,更何况,律师所收取的律师费与律师在扣除各项成本和税费之后所能获得的劳动报酬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呵呵,这里还是说房子的事,其余的不多聊。
    
2015年,随着330新政的实施,是刚需改善住宅的大好时期,也是房价大幅上涨的一年,同时也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井喷的一年,去年一年,我办理了的房产纠纷案件有四十余起,尽管工作是繁忙的,但是这一年,我在换房上面毫不含糊了,有了前些年的教训,且一边办理房产案件,一边看着房价蹭蹭往上涨,心里也着急啊,因为我也属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刚需一族。于是,去年七月忙里偷闲利用周末看房时抓紧时机换了一套。
    
如今想想,幸亏去年换了房,瞧,今年政策不是又变了么!一下子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 总而言之一句话,在有了这几次购房的经历后,个人认为对于购买房产,虽然既要量力而行,但同时也要学会抓住时机,另外,没有十全十美的房子,也不要过于挑剔,当然也不要过于担心风险,很多事情有得有失,要学会综合权衡利弊后果断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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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娟律师uwlk

刘亚娟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领域:婚姻家庭、房产。咨询电话:13414484151

评论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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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8

回复: 刘律师原来住清林径,现在住哪里去了啊

2016/9/20

回复:刘亚娟律师uwlk 其实更建议买临深片区(如果为了短期盈利),6成首付已经快失去杠杆了,完全可以在临深和没有限购的二线买来投资。研究过往十几年走势,深圳基本都是作为第一个涨的城市,然后北上跟进,如果北上限购,北上的巨大民间流动性必然要找出口,除非股市在这个时间来劫道,不过结合去年股市行情,短期内元气大伤着,或者感情大伤者太多,特别是那些新入市的80后,90后,在一段时间里估计不敢碰股票了。

2016/9/20

回复:岛民刘g52n 提前半年,首付要六成!所以当时没想着换房!

2016/9/20

回复: 去年七月换,看来也是高位接盘,提前半年省上百万

2016/9/20

回复: 刘律师,赞\(≧▽≦)/

2016/9/19

回复:萌妈1618 我也是这样想的,算以前买房登记备案时候的婚姻状态

2016/9/19

回复: 写的好棒 倾情巨作 真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买房故事 五味杂陈…

2016/9/19

回复:萌妈1618 确定吗?也想知道答案

2016/9/19

回复:淘房哥-文峰 应该以购房时的婚姻状况确定交税

2016/9/19

回复:刘亚娟律师uw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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